3/10/2009

TomYam:巫统主席未必是首相人选

未来的首相?

如果你说巫统主席就是理所当然的我国首相,又或者说我国首相必须是土著,人家会说你没有见识,只会人云亦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law。

我国联邦宪法第43(2)条文阐明,最高元首必须委任一位他认为可能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信任的议员成为首相。如此简单而已,并没有多加限制。

既然是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信任的议员,我国首相的人选就不一定是巫统主席,又或者必须来自巫统,马华公会总会长也可以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的信任而成为首相。

若巫统是凭着国会第一大政党地位而坐拥首相宝座,其势力也未免单薄了些。巫统目前在国会中的78个议席只占35.1%,还比民联的83个议席来得低。

只要联合其他国阵成员党的59名国会议员,以及2名沙巴进步党的议员,民联大可(1)在国会中向涉嫌谋杀案的首相投下不信任票,又或者(2)直接提交同意书给最高元首另外提名一位国会议员担任首相

慕尤汀或将获得包括民联议员在内的大多数议员支持。

Last Update: 12 Mac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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