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2007

TomYam:莫名其妙的大马宪法

FACTS:
黎圭迪马苏赛Revathi Masoosai)出生于穆斯林家庭,但她由信奉兴都教的祖母带大并履行兴都教徒生活。她后来与兴都教徒结婚,并一直履行兴都教徒生活,直到她生下第一个孩子。最近马六甲宗教局扣押了她的孩子,理由是她非法信奉兴都教,尽管她受到祖母影响并一直履行兴都教徒生活。黎圭迪的孩子目前由一名穆斯林亲戚照管,而她本身则被送往“信仰更新中心”,以便撤回本身主张并再宣示本身为穆斯林。即使这样,她与兴都教徒丈夫的婚姻问题还是悬而未决。


MY COMMENT:
宗教信仰是属于个人的自由选择,不能够也不应该由法律来行规定。马来西亚的法律在这方面是严重欠缺人情,更不讲求人道。相信我国很多公民都会与我一样,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捍卫这种宗教自由和基本人权。

2 Comments:

At 7:26 下午, Blogger Kok Keong said...

还说什么马来西亚是个宗教自由的国家,最终还不是走回起点。

 
At 7:49 下午, Blogger 小针 said...

谁说大马是自由之邦?

恐怕是一场误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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