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Yam:必须遵守的BLOG条规
其实,蔡添强想做的事,很多人早就想到了,包括哪张电脑合成照片。
一张造假的电脑合成照片,有什么大不了呢?报章内常常都有这样的“先进科技”产品,美其名为“电脑设计图”或“想像图”,帮助哪些没有想像力的读者,去想像新闻中的画面。
(经过马哈迪医生二十多年的统治,大马人民已被训练成没有想像力的人民,必须依赖电脑设计图把文字还原成画面。可悲!)
一张照片会闹上报章,说穿了是政治人物在炒作新闻。如果哪张照片是由我一介草民来做,恐怕没有多少人会理睬。
(我在怀疑这张“电脑艺术品”的作者应该另有其人。以他这么“忙”的身份,怎么会像我这么“无聊”呢?)
蔡添强没有在其部落格声明这是张“想像图”,所以才会招来其政敌的攻击。以他的政治智慧和社会经验,没理由他不知道分寸。想必是他“挑敌”(马六甲福建话:故意) 这么做的。
读BLOG必须遵守的条规
现在很多的本地电台广告,都会在结束前加上一句“必须遵守条规”。那么,什么是所谓的“条规”呢?电台没有时间加以说明,因为时间宝贵,条规不宝贵;条规不能赚钱,反而可能赶走顾客。
说穿了,所谓的“条规”就是保护商家的“护身符”,把所有对商家有利,对顾客可能不利的法律条文都写进去。
很多没有“法治精神”的商人都不晓得“它”的厉害,包括哪位在美国开洗衣店的倒霉韩国人,否则就不会被哪位有“法治精神”的美国法官告到差点要跳楼。
哪些读蔡添强Blog的朋友或许不晓得,其实我们所看到的Blog也有“不成文的条规”,那就是五字真言:信不信由你。
当你遵守这个Blog条规时,如果你相信哪张假假的照片是真的话,那是你的喜欢(也是你的笨,笨到不懂得筛选网上资讯),不关作者的事,作者也不必为其后果负上任何责任和做出任何赔偿。
添强,don't worry, everything will be OK。May God bless you!
Last Update: 11 July 2007
2 Comments:
Can I get you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photo?
Opps, forgot to ask the creator.
Who? Don't know lah. I just took it from http://barkingmagpie.blogspot.com/2007/07/fake-and-real-pictu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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