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008

蔡细历系列(6):给蔡细历上公民教育课

国王的新衣

我还记得小学四年级的《公民》,是由陈哲文校长亲自授课。当年这可是校长的一项例常工作,所以《公民》常常是自修课。顺便告诉你,处理马华公会的党务,往往也是他们的例常工作。

今年,我的大儿子升上了四年级,他的课本中也多了三本《地方研究》、《生活技能》以及《公民教育》。若我说《公民教育》是一科“政治学”,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反对。这也难怪马华公会的主席,会来教导《公民教育》。

那么,小学第一册的《公民教育》教些什么呢?除了认识何谓“马来西亚”,我看,第一年的《公民教育》主要是教导学生,要对自己和身边的人“负责任”,而课本的首两个主题就是“自爱”与“爱护家庭”。

在这个时候教导“自爱”与“爱护家庭”的硬道理,似乎再适合不过了。我也很乐意在此把“自爱”与“爱护家庭”这两六字,送给我们柔佛州人敬爱的蔡细历医生,希望他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自爱一点,不要成天羡慕其他不自爱的内阁同僚。

此外,我也要把这两个主题下所有课文中的“金句”,在这里抄下来送给尊敬的蔡细历医生:

1. “…我们也可以从自己和别人的经验中学习。这样,我们才可以提升自己,成为一个有信心和受人尊敬的人。”(第一课)

评语:自己和别人的经验告诉我们,开房不可在同一家旅店的同一个房间,否则就无法成为受人尊敬的人。

2. “洗澡时,必须清洗全身。”(第二课)
评语:请参阅拙文《洗刷乾净才上床》

3. “良好的个人形象包括…适当得体的穿著。”(第二课)
评语:“国王的新衣”是否属于“适当得体的穿著”?

4. “我们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被家庭成员接受或令他们反感。”(第三课)
评语:No Comment,因为家人好像永远都是高官显要背后的第一号支持者。

5. “我们必须对自己的家庭感到光荣。”(第三课)
评语:不晓得“国王”的家人是否对自己的家庭感到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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