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9/2008

TomYam:拜托,请加点创意吧!

Internet可以说是一座巨型的资料库,然而,并非如一般老百姓所想像的那样“应有尽有”。很多时候,你并不能从那里找到所想要的资料,不过,倒可以找到拥有那些资料的特定人士。

就是因为那是一座巨型的资料库,所以,现在的学生们都学会往那里找资料,徒个虚名说是在“做Research”,却不小心背上一个“文抄猫”的标签。

三米威鲁不久前送给首相阿都拉当结婚贺礼的诗句,以及行动党议员在槟州议会发问的三道问题,应该就是出自这类“研究人员”的手笔。

其实,早在Internet出现之前的年代,就有“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说法。现任的霹雳州行政议员早在马大念法律时,就曾被揭穿把报馆的社论抄进自己的文章中,当时的“法律”问题在于抄多少才算“抄袭”呢?

像三米威鲁的诗句是东抄西抄组合而成,好比植物把二氧化碳与水的分子结合,生产出炭水化合物来,分别只在于后者已面目全非,看不出谁是谁,而前者则依然可以在网上用Google找到Original版本。

我在之前就听说过,现在的大学教授及讲师在批改学生的作业时,好些都会上网用Google来验证这些作业是否是“原庄”版或“盗”版。

当然,倘若学生们抄得太离谱的话,不需要上网都会读到两份抄得一模一样的作业。记得当年大学一年级时,我的同学就因为Bulat-Bulat Copy我的实验报告,不巧被同一位讲师批改而获得零分!

就因为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缘故,并没有人会去责怪你“东抄西抄”,只不过抄得必须要有点“技巧”,总不能够懒到原原本本(一个错字都不漏)照抄,犯了人类对“不劳而获”的大忌。

若要抄得理直气壮的话,就必须在努力和劳力之余,再加上点脑力或自己的创意,就能够把别人的东西变得不再一样,变成属于自己的智慧产业。

这样子的话,“抄袭”别人的文章就变成了“整理”人家的作品,而“抄袭”他人的Idea则可以莫名其妙的登上“推进人类文明”的大雅之堂。

1 Comments:

At 9:06 下午, Blogger 老顏 said...

正是!

至少吃完消化以后再排出来,虽然不好看但至少属于自己的。却别硬吞了跟自己肠胃不合的东西,呕出来的,那可不好看也没用处还遭人取笑。

然而他说:非俺想吃的,俺帮别人哽的啦~

 

发表评论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