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3/2008

华人寄居论风波(1):巫统应该修改党章


我在过去四十年来,不只一次听到巫统的基层领袖,把大马的华人当成“寄居”在这里的“中国人”,并多次叫这些人回去中国。这种“华人寄居论”或许已在这些巫统领袖的脑袋里根深蒂固,要撇除的话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

就拿Orang Cina这个名词来说,从字面上来看,根本就可当作“中国人”来解释,除非是仿效邻国马来社会的叫法,把华人称作Orang Tionghua。那么的话,这里的印度人又该如何叫法呢?

追根究底,这些巫统基层领袖之所以会这样,不外乎把华人敌视为竞争的强敌,而非友好的合作伙伴;也惟有制造出如此的危机感才能突显出巫统作为“保护伞”的重要性,继而捞取马来选票。

若仔细研究巫统党章内的六点宗旨,前面的五点分别为捍卫以下事项:(1) 国家的独立与尊严;(2) 君主立宪、国家与各州属的宪法;(3) 回教作为国教;(4) 国会民主体制与国家经济发展下的国民尊严与社会公正;(5) 马来语作为国语,和以马来文化为主的国家文化。

相信大家对这些事项都耳孰能详,并已毫无太大的异议。然而,巫统的第六点宗旨则是:促进各族间的合作,以便塑造出一个以基本人权及马来/土著特权为基础的团结与强盛的马来西亚国族。这点宗旨不像其它的五点,并没有捍卫或确保任何的东西。

我想,为了杜绝将来重复发生类似这次的事件,巫统应该在其党章中重申对我国其它种族的尊重,并把其第六点宗旨修改成:捍卫及尊重各种族在这个国家的平等国民权益,以便塑造出一个团结及强盛的马来西亚国族

后记:试问没有“平等”的权益,我们该如何促进各族间的合作,一个国家的人民又该如何的团结在一起呢?

3 Comments:

At 9:59 上午, Blogger 老顏 said...

很可能平等这事,得等到马国出现了第一个副首相,才能看见一道曙光。

 
At 2:47 下午, Anonymous CPI said...

我们网站在收集着一些专题评论,找到了你的部落格,拿了你的一些评论转载,谢谢。

 
At 11:52 上午, Blogger 小针 said...

need to pay me the copyright fees, may be in form of books by CPI in near future.

send my regards to Dr. Lim.

sa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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