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2/2016

TomYam:新加坡公仆 Vs 马来西亚首席部长

李光耀在1995年购买公寓时获得折扣
 
替国家卖命也好,帮老板打拼也好,别人给的好处统统都不能拿,唯恐拿了欠人家人情,以后就不好意思秉公办事了。

以上这番说话,後三句是一名新加坡公仆在1980年代初对我说的,当时我跟着大堂哥出巡他所负责管理的一处轻工业区,我问他为何不直接向厂家买便宜货?

可悲的是,我们都很识大体,不拿白不拿,来者不拒,你情我愿,I help you,you help me;就算是五塊钱的独立洋房都可能照样拿下,理由是统统合情合理没有犯法。

OMG!李光耀当年怎么不会把买公寓得来的折扣吞进去不吐出来呢?

这时我想起我国一位好法官,他说当法官会很孤独,下班后不能够出门交际搞交情。当然,他也不会跟律师出游纽西兰,唯恐以后会落人口实,很不小心的留下话柄,届时该怎么办案呢?

2.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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