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2007

TomYam:人民直接选举首相


黄进发在1月23日The Sun日报的专访中提到德国的选举制度。

是的,德国的选举制度无异是目前最好的制度,好到连纽西兰这个英联邦国家,也要放弃英国人留下来的选举制度,在1993年全民投票赞成改用“比率选举制度”。

英国人的许多制度早已被证明是失败和落伍。当美国脱离英国的统治时,他们放弃了许多不合宜的英国制度,以追求更进步和合理的制度。

我国目前采用“以简单多数票决定胜负”的选举制度,导致联盟阵线在1969年大选中以48.6%的总票数上台执政。

在这种选举制度下,谁能从多角选战中赢得最多票数,那管是40%的选票,就能赢得国会或州议会的席位。

正是这个弱点,让执政的政党可以通过选区划分的策略,划出对自己有利的选区,以便赢取最多的席位,那怕是“席位的数目”与“得票的数目”不成比率。

(选区划分策略:(1) 分散反对党支持票,让反对党在大多数选区落选;(2) 集中反对党支持票在少数选区,让反对党只赢取几个席位。)

如果国会或州议会是按“各政党的得票巴仙率”来决定“各党的席位数目”,就算你怎么样的划分选区,也无法从中取巧赢得大量Extra的席位。

黄进发口中的德国“比率选举制度”就是按“各政党的得票巴仙率”来决定“各党的席位数目”。


德国选票:“第二张选票”处于选票右边

在这个选举制度下,选民同时“选人”和“选党”:除了投票选出自己选区的议员,还需投下“第二张选票”选出心目中的执政党,从而计算出“各政党的得票巴仙率”,进而决定“各党的席位数目”。

通常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的“心水”议员,占了议会的一半席位,另一半的席位则依上述“各政党的得票巴仙率”,分配给各政党自行决定的人选,以便各政党在议会中的席位总数能反映出他们的得票巴仙率。

其实,早在八十年代中旬的华社民权运动中,我们已倡议这个“比率选举制度”。然而,要做这种大幅度的改变并不容易,倒不如倡议“直接选举首相”,让选民通过两轮投票直接选出首相,也能准确反映出选民们的意愿。

Links: Malaysian Voters Union; Gabungan Pilihanraya Bersih & Adil

Last Update: 11 Feb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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