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2008

916系列(7):变天必须通过人民首肯

公正党的梁自坚昨天说,议员的议席不属于政党,他们对党的责任只不过是“课外活动”。在这个916变天的紧要关头说这种话,让人听了十分刺耳,并认为他是在“自圆其说”。

我们都同意:议员是人民的代表,在民主制度下代表人民做出决定。然而,在选举这些“代议士”时,人民往往都是基于他们所代表的政党,而考虑把选票投给他们。所以,我们才会在这次大选中,听到选民对胡渐彪说:“你人很好,可惜进错党”

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人民在选举中是选择“政党的代表”,认同那些候选人所代表的政治理念与政党领袖,因此,议员的议席显然是属于政党的。

一旦议员本身改变想法,去支持不同的政治理念或政党领袖,他们即马上失去之前的“代表性”,无法再代表人民在大选中原有的意愿与想法,除非人民本身也认同这种改变

在正当的民主程序中,惟有通过一场选举来确认人民的意愿,否则的话,就算你给的理由听起来是多么的伟大,议员们跳槽的“民意基础”“道德正确性”,依然将会受到各方的质疑。

可惜的是,我国宪法经过伟大的马哈迪政权修改后,并不允许国会议员在辞职后的五年内参选,以便通过制造补选来确认“最新民意”。这也就难怪公正党领袖会放话说,他们准备在夺得中央政权后举行闪电大选。

我想,既然选举的目的是要确认人民对民联政府上台的意愿,与其劳民伤财再度举行大选来选出民意代表,倒不如先来场全民表决以便取得人民的委托,若不通过才来举行大选还不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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