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2007

TomYam:种族关系法令

首都阿都拉在12月18日提出“非回教徒事务理事会”的倡议,只会把我国人民从土著/非土著之分,转变为回教徒/非回教徒之别,根本没有正视问题的真正根源。

我们不晓得这个理事会,和目前的国民团结局有何分别,恐怕都是无牙纸老虎,最终只会沦为口水潭,只会讲而没有法律赋予的力量。

我国华社早在八十年代,就曾呼吁政府制定“种族关系法令”,以便向英国、澳洲及美国看齐,明文禁止种族歧视的种种行为,并通过“种族平等机会委员会”来执行法令。

这个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调查来自民间有关种族歧视的投诉,以及审核国家的法律与政府的政策,并采取法律行动,如申请法庭禁令和协助法律诉讼,来对付违法者。

若由司法界人士来主持的“种族平等机会委员会”,都无法解决我国所面对的国民团结和种族边缘化问题,我们恐怕只好移居月球成立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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