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2009

TomYam:我看Yasmin的Chocolate

这部短片只有区区两分钟多,前半部的内容浅白易懂,主要讲述大马华人的困境。问题是后半部充斥着大量的“隐讳”,难怪会有人大呼看不懂。

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样道具,都可以叫人起疑问:为什么剧本有这样的安排,而不是那样的安排呢?到底Yasmin的“电影语言”要表达些什么呢?

Chocolate本身就可以被诠释为“种族交融”,不同颜色的牛奶和可可结合而成。 男主角原本抓在手里的坚持,后来因为外来的干涉而被迫放下,丢在桌子上。

戏中的母亲代表着华人社会的看法,以至对“马来婆”的偏见。 她在两个种族之间的干涉作梗,导致埋怨不满的情绪,甚至于火暴的冲突场面呢。

两个不同个体之间的单纯互动交往,最后也因为金钱或利益的缘故而告吹,这不也反映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常态吗?讲利益,伤感情!

最叫人喷饭的一幕是男主角拿出奶瓶来。 奶瓶是否讽刺马来族群还未“断奶”呢?这种种的诠释与猜测,恐怕都会随着Yasmin的离去,而无法得到完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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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09

TomYam:错误的政策


财政部长纳吉日前接受英国报章Financial Times时承认,在施行新经济政策时的确出现一些错误。

我的评语:

错误的政策会出现错误并不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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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08

THE TRUTH ABOUT NEP (10):“不平等待遇”是导因

恭喜敦马哈迪医生,他总算“复制”出一位和他一样极端、一样“鸟”的儿子:慕克里兹。

慕克里兹昨天建议“消灭”我国的华小和淡小,给的理由是要解决我国的种族两极化问题,而真正的理由应该是和他竞选巫青团长有关。

然而,他今天却否认曾建议“关闭”华小和淡小,不过却要所有源流的学校用马来文教学。话讲来讲去都是一样的意思,根本和他老子一样的“鸟”。

若说不同的母语教育是种族两极化的导火线,试问那些自小就不是在华校就读的华裔“二毛子”,为何他们与马来同胞之间存在着隔阂呢?

许多华教人士如陆庭俞老师都会不厌其烦的重复他们的论点:就算是同文同宗的朝鲜人也会分裂成两个国家。

是以,我国现有不同语文的母语教育并非国民团结的障碍,反而是巫统长期以来所坚持的“种族霸权主义”,以及其统治下的种种“不平等待遇”政策,是我国种族两极化问题的症结。

试想想:当大家都在为这个国家努力奋斗之际,竟然有人凭着自己的肤色人种,在社会上高人一等,这怎么能不叫人眼红而相互排斥呢?

唉,母语教育不过是慕克里兹找来的代罪羔羊,巫统本身奉行的种族主义才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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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08

THE TRUTH ABOUT NEP (9):国民平等(2)

这个国家自独立以来所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把马来人等同于穷人,而事实上并非每个马来人都是穷人。

我在二十几岁时,就曾因为看见年轻马来姑娘驾着开缝跑车在我的电单车旁停下,而感到有点心理不平衡。难道她需要受到国家的特别照顾吗?

我想,最能体现出“国民平等”精神的国家,应该是北欧的芬兰。在那里,就算是交通警察在马路上开罚单,也是先从税收局查出驾驶人的收入,再算出罚款,赚得愈多罚得愈多。

这才叫着“国民平等”,即依每个国民的能力给予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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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2008

THE TRUTH ABOUT NEP (8):国民平等(1)

纳吉说要废除“新经济政策的元素”?谈何容易!

何谓“新经济政策的元素”?他好像并没有交代。

其实,新经济政策的两大目标所要贯彻的,就是我国联邦宪法中的马来特殊地位(或俗称“马来特权”),以便通过“重组社会”与“消灭贫穷”来提升马来人的社会与经济地位。

若说要废除“新经济政策的元素”,这就得先废除我国联邦宪法中的“马来特权”条文。然而,这有可能吗?

我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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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008

TomYam:“马来主权”=“巫统特权”

特权只为保护弱者

为何我们现在还要提Ketuanan Melayu (马来主权) 这样的议题呢?

这个“马来主权”的字眼并不存在于我国宪法中,有的也只是联邦宪法第153条中所谓的“特殊地位”,以便保护当年处于弱势的马来族群。

这个在联邦宪法下的“特殊地位”,其实只局限于民事服务职位、奖学金名额等几个事项,而不是像后来的邪恶政府,把其涵盖范围无限放大到所有的领域。

吉兰丹州王储指非马来人不应要求获得与马来人同等的权利,这种说法如同要求南非与美国的黑人,放弃争取与白人拥有同等的“民权”。有人性与理性的文明人会接受这种说法吗?

会捍卫“马来主权”这个字眼的,恐怕也只是属于巫统的一伙人,何况这可是巫统的“招牌菜”,可以保证他们建立起来的政治霸权,以支配其他国阵成员党,甚至于增加他们担任槟州首席部长的机会呢。

把“马来主权”与“马来统治者”划上等号的作法,更突显出巫统这伙人的无知,想把政治地位中立与超然的马来统治者扯进他们的阵营中。

严格讲起来,“马来统治者”在我国的民主制度中,是属于各族人民的“王权”,作为制衡立法、司法、行政与监察权的一支政治权力,基本上与种族色彩毫无关联。

无论是“马来主权”抑或“马来特权”,对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只会制造机会让一小撮特权阶级的土著,利用“特殊地位”来刮取国家的财富与资源

倘若这些“政客”诚心诚意为民着想的话,就不应该把人民依照肤色人种来分类,而应该依照经济上的需求与能力来分类,重新划分为“贫穷人”与“富有人”。

Last Update: 13 Ma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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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08

2008大选系列(7):《人民宣言》中的“特殊地位”

Members of the Reid Commission after a dinner hosted by Tun Tan Cheng Lock in Malacca on Aug 17, 1956. Seated at the front row, from left: Sir Ivor Jennings, Lady Reid, Tan Cheng Lock, Lord Reid, Lady Jennings, WJ McKell and Abdul Hamid.

过去一星期来,我有幸参与翻译由Raja Petra等人主催的《人民宣言》。在这种兵慌马乱忙着过年+大选的非常时期中,要找个帮手来加快整个翻译工作可不容易。

虽然是因为欣赏这些开明的马来同胞而答应朋友接下这等苦差,但这并不表示我是赞同这份《人民宣言》的内容,尤其是提到“特殊地位”(Special Position)的条文。

这份宣言共分成两大部份,第一部份《人民的使命》记载着这份宣言的基本原则与信念,而第二部份《人民的计划》则完整列出人民应该采取的五类行动。

基本上,《人民的使命》所提及的那些原则与信念都是老生常谈,包括了土著与东马两州在宪法上的“特殊地位”。

我们并非反对“扶弱政策”中扶持弱势群体的理念,但是站在“公正与平等”的原则上,我们应该大力反对人类依照天生的肤色人种而拥有不平等的地位

其实,当李特委员会(Reid Commission)在1956至1957年草拟我国宪法时,他们原本已把马来人特殊地位的期限写进宪法草案中,硬性规定每15年检讨该特殊地位一次,以决定是否要延续、减少或完全取消该特权。

倘若这份《人民宣言》要反映出人民向往“公正与平等”的进步思想,就有必要纳入“检讨特殊地位”的要求,更何况检讨的结果也有可能会加强有关的特殊地位呢。

To: Raja Petra Kamarudin
Sent: Thursday, January 31, 2008 2:41 PM
Subject: URGENT: Admendment of Peoples' Declaration

Dear Raja Petra,

I have translated the first part of Peoples' Declaration and found that may be we should add in a new idea that the special position of the Bumiputra should be REVIEWED to determine whether it should be remained, enhanced, curtailed or repealed after a certain period.

Thank you.

Last Update: 31 Jan 2008

Keywords: 2008 Malaysia General Election, Peoples' 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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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07

TomYam:种族关系法令

首都阿都拉在12月18日提出“非回教徒事务理事会”的倡议,只会把我国人民从土著/非土著之分,转变为回教徒/非回教徒之别,根本没有正视问题的真正根源。

我们不晓得这个理事会,和目前的国民团结局有何分别,恐怕都是无牙纸老虎,最终只会沦为口水潭,只会讲而没有法律赋予的力量。

我国华社早在八十年代,就曾呼吁政府制定“种族关系法令”,以便向英国、澳洲及美国看齐,明文禁止种族歧视的种种行为,并通过“种族平等机会委员会”来执行法令。

这个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调查来自民间有关种族歧视的投诉,以及审核国家的法律与政府的政策,并采取法律行动,如申请法庭禁令和协助法律诉讼,来对付违法者。

若由司法界人士来主持的“种族平等机会委员会”,都无法解决我国所面对的国民团结和种族边缘化问题,我们恐怕只好移居月球成立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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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07

THE TRUTH ABOUT NEP (7):3,456是巧合还是造假?

今年,我国印裔同胞好像突然间变得很富有。在很富有的同时,却叫人感到疑惑:为何这个种族会群起走到街头抗议示威呢?

外交部长赛哈密在9月13日接受BBC电视访谈时就指出:印度人的家庭收入比马来人多。相信当时很多观众都会问这样的问题:到底赛哈密是根据什么数据而作出这样的结论?

副乡村发展部长再纳阿比丁奥斯曼日前也同样告诉国会,根据2004年的国民月入统计,印裔和土著同胞的每月平均家庭收入,分别为马币3,456元及2,711元,所以土著(包括最穷困的东马原住民) 最为贫穷!

看来,大家所引用的数据是来自我国统计局在2004年的调查结果。这份统计数据也被第九大马计划所引述,在该计划书第16章内与1999年的国民月入统计相作比较 (见上图)。

若仔细研究这两个年份的统计数字,我们将会发现到:印裔家庭在2004年的月均收入,与华裔家庭在1999年的月均收入是相同数额,即马币3,456元。

3,456真是个“神奇”的数目,除了此数目中的3、4、5和6四个数字是顺序排列,而且加起来的总数还是个吉祥号码:18 (一定发)。

然而,3,456这个数目的重复出现,根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更令人怀疑统计局是否造假,以玩弄数字来协助国阵政府,合理化其具“正面性”种族歧视(Positive Discriminations)的经济政策。

我国华社早在二十年前,就已不断抨击这类“平均统计数字”倾向于掩饰实际情况,进而误导大家对我国贫穷问题的理解,而这些统计数字正是新经济政策的“基础”。

试问:倘若我国印度人的平均收入比土著(尤其是马来人)来得低,国阵政府该如何解释其“扑灭贫穷”的经济政策呢?身为非土著的印裔同胞或许会质问:为何“贫穷”的我们购买“豪华”房宅时,没有获得5%的折扣呢?

就是这样的“神奇”数目,让许许多多贫困的印裔同胞,在统计局“平分”全部人的收入时,莫明其妙的把别人的钞票也算进自己的口袋里,进而背负起“比马来人富有”的虚名,而最终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洪流中被边缘化了。

Last Update: 19 Dec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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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2007

THE TRUTH ABOUT NEP (6):提升马来族经济地位的骗局

不久前,前华团大选诉求工委会执行秘书黄进发,在新纪元学院发表了一篇研讨会论文,揭露了敦马哈迪与该工委会闭门对话时的谈话内容。

在《独立新闻在线》有关该篇论文的报导中,敦马哈迪的谈话给予大家的印象,似乎是在为国阵政府的新经济政策辩护。

感觉上,他对我国的政治现实感到万般无奈,他的经济决策都是对政治现实的一种“妥协”。是以,他的口气听起来好像也要大家一样对现实妥协,以民族的“牺牲”来换取国家的“稳定”

对自八十年代中旬就开始高举“民权主义”,以抗衡国阵政府对华族权益的侵蚀的我国华团来说,所谓的“牺牲”也必须以“基本人权”作为“底线”

“人权”在这里俨然成了我国华社的“防线”与“护身符”,否则华社最重要的母语教育事业该如何走到今时今日呢?

阅读这篇报导时,我特别注意到敦马哈迪透露,“他的许多华裔朋友在新经济政策下受惠不浅”。是的,大家都知道我国许多华裔二手承包商从马来同胞手中获取政府的合约,也因而成为杨培根律师口中所谓的“依附者”。

把政府的工程合约转手给他人,然后从中获取利润,这种“转包”的作法肯定增加国家与人民所要承担的工程成本。

对于以这种累聚财富的方式来制造成功的马来企业家,敦马哈迪似乎不以为然,还大言不惭的要背负“朋党主义”的罪名。

虽然表面上能提升马来族在经济领域的地位,这种“Boleh假象”却养肥了朋党,并无助予改善大部份马来同胞的经济能力,反而扩大了马来族内部的贫富差距。

说得难听点,新经济政策压根儿就是一个“骗局”,是另一个名叫着5·13的“骗局”所衍生出来的“骗局”。我们早就应该以“灭穷政策”来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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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 17 Sep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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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2007

THE TRUTH ABOUT NEP (5):依各族纳税比例设定固打

国阵政府当年在推行新经济政策时,就一直强调扩大国家的经济蛋糕,并把扩大的部份分给扶助的对象,不会剥夺非土著原有的利益,以便安抚民心。

第二财长日前在提到新经济政策时,又重提以上这个论点。若根据该论点的逻辑,非土著所享有的国家经济蛋糕,其体积恐怕永远都保持在1970年代的水平,甚至有萎缩之趋势。

就拿我父亲在1992年之前所从事的油站业来说。在政府的政策下,所增加的油站数目几乎全归土著。如此一来,我国华族在该行业所占巴仙率,肯定会逐年下跌。

其实,土著当年在该行业的占有率已超过50%,远远超越新经济政策所定下的30%目标。如果国阵政府遵照该政策的30%承诺,就不会让人感觉到非土著的利益受到严重侵蚀。

若国阵政府在各领域都依照各族比例来行事,我们就不会听到政府亏待我国华文教育的说法。我们甚至可以根据家长缴纳所得税的比例,来要求国库拨款发展华校的软硬体。

我打从去年8月18日就开始SMS请求郭素沁国会议员(左图),在国会向财政部提问我国各族群纳税的详情。然,她除了说这是个Good Question之外,至今都还没有代表人民提问这个Good Question

会想到提问这个Good Question的人,我并非第一位。霹雳州中华工商总会早在1949年,就向到访的英国外相提呈备忘录,申诉作为“最大纳税人”的华裔子民,在教育方面所得到的津贴却最少。

老实说,我并不像一些种族性政党,那样喜欢根据种族比例来设定固打,反而倾向于依照个别的需求来提供援助,进而杜绝不符合“弱势”资格的人士有机可乘

如果国阵政府有诚意要改善人民的经济状况,就必须以“灭穷政策”(Dasar Basmi Miskin)来取代现有的种族性“新经济政策”,把消灭贫穷的优惠/特权所含概的范围扩大到我国各民族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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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007

THE TRUTH ABOUT NEP (4) : 将“土著”重新分类

马来亚银行规定指定律师楼须有至少50%土著股权,经已引起我国内阁政府的关注和讨论,这对整个国家来说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就好像2001年发生华裔优秀生无法进入本地大学,连马来同胞都觉得不可思议并群起反对,导致后来大学固打制在2003年被取而代之,坏事变成好事一桩。

内阁日前开会时不同意马来亚银行的这种条例,无形中已经间接否定了新经济政策的存在价值和意义。我们可以说马来亚银行其实是在效法国阵政府的这项新经济政策,为了要扶持本地的土著律师楼而出此下下策。同样实行此政策的大马银行(AmBank)就指出,这样可以增加有关律师楼的商机。

我国华社长久以来受到新经济政策的限制,现在发现到“在商言商”的商业银行也有样学样的采纳此政策的条例,而且更变本加厉把30%的固打提升至50%,难为了所有非土著的律师楼,所以难怪华社会乘此机会宣泄心中长久以来的不满,连在朝的马华公共投诉局主任汤木律师也加入声讨的行列。

虽然我国的新经济政策早在1990年已经“正式结束”,但是这项政策所蕴生出来的种种不公平待遇的条例却似乎已根深蒂固。我们甚至看到土著现在购买豪华宅屋,依然可以获得10%的折扣,这是否表明有本事购买此类豪华宅屋的土著都是“穷人”,他们赚钱比非土著来得困难而必须给予“扶助”呢?

我们相信有良知的我国土著朋友占了大多数,他们都会认同新经济政策其实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制造了一群成功及富有的土著企业家和专业人士,而不至于把“有钱人”的标签只贴在华人身上。问题是,若新经济政策持续下去,将会制造机会让不符合“弱势”资格的人士藉“土著”的名义骑劫国家的财富,乖离了新经济政策作为扶弱政策(Affirmative Action)的原有意义。

我就看过大学的马来教授,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政府的寄宿学校,然而这种学校是为哪些贫困的马来子弟而设,让他们有个理想的学习环境,如今却被一些不负责任的“强势”土著所利用。追根究底,这种“浑水摸鱼”问题的导因,其实出在我国的“土著”族群内存在着“贫穷土著”(Poor Bumiputra)和“富有土著”(Rich Bumiputra)两种不同的组合。

如果国阵政府是有诚意要解决种族问题的话,就应该把“土著”重新分类为(1)富有土著,以及(2)贫穷土著,以免把政府要援助弱势族群的国家资源,浪费在不恰当的人身上。届时,就算马来亚银行要扶助土著律师,也不必担心会把所有合约“错误”分给富有的土著律师楼。

(原载于5月15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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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007

THE TRUTH ABOUT NEP (3):NEP是一种鸦片

首相阿都拉在二月十七日说,政府将在新经济政策的目标实现时,废除这项政策。

什么?新经济政策不是早在1990年已结束了,然后以其它名号的政策取而代之吗?(1991年有Dasar Pembangunan Nasional,2001年则有Dasar Wawasan Negara。)

新经济政策其实已在1990年结束,但是,奉这项政策之名所施行的各种“土著固打制”和“土著优惠”却依然未结束。

这些“种族性优惠”不只是政客们口中的“拐杖”,而且还是一种“鸦片”呢。试问:吃了二十年的鸦片,有谁会这么容易的戒掉它呢?

看来,包括首相阿都拉在内,大家都已搞错了。新经济政策早在1990年已不存在这世上,是马哈迪政权当年忘记给它举行隆重的“葬礼”,造成现在种种的误会。

新经济政策已不在人世间,现在大家看到的可是它的“阴魂”:种族主义。

不是吗?“土著固打制”和种种的“土著优惠”,都是以“种族主义”为考量,只管认(1)肤色(2)人种,而不以(1)需求(2)能力为资格。

所以,至今有钱的土著买几十万令吉的豪宅还享有荒唐的折扣,土著也可以轻易获取政府的工程合约,那管他们是否有需要获得援助,或有没有能力履行合约。

严格讲起来,首相阿都拉要废除的应该是“种族主义”,而非“新经济政策”。然,种族主义可是巫统的“招牌菜”,若要废除这个种族主义,岂不是要阿都拉革巫统的命不成?

是的,反对废除种族主义反对得最大声的,绝不会是路边哪些无钱无势的普通老百姓,而是巫统大会上那些有门路获取30%股票和政府合约的党代表。

(我父亲的汽油站在1992年不见了,当时大马超过一半的汽油站属于土著,他在士古来的巫统朋友一人有两间汽油站,害得我长年患红眼症。)

也正是这些种族政党的党羽,听到林德宜博士宣布土著股权已超过30%的成就时,不笑反而哭得比自己死了老豆还要凄惨。

朋友,鸦片吃得多,除了会上瘾,还会脚软站不起来。

金句:
(1) 种族主义可是巫统的“招牌菜”,若要废除这个种族主义,岂不是要革巫统的命不成?
(2) 这些“种族性优惠”不只是政客们口中的“拐杖”,而且还是一种“鸦片”呢。
(3) 鸦片吃得多,除了会上瘾,还会脚软站不起来。


Last Update: 17 Sep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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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007

THE TRUTH ABOUT NEP (2):穷人特权

当年有人为了要刁难耶稣,所以问了一个问题:应不应该纳税给罗马殖民政府。若说YES,那么犹太人就会背弃他,若说NO,罗马人就会以叛乱罪名抓他。结局很精彩,真的非常精彩,大家可以去读新约圣经

在日前的一场有关新经济政策的讲座上,马华的郭义明律师也问了类似的问题,要台上的反对党领袖们,对“阐明土著特权的联邦宪法第153条文”表态。若说YES,马华会很高兴,若说NO,巫统也会很高兴。


结局呢?公正党的蔡添强有精彩的回答:“当你保护所有弱势群体,土著自然会受到保护。”听起来好像没有表态,这却是典型的Win-Win辩法,答案前半部可以取悦非土著,后半部则可以避免得罪土著选民。

蔡添强的立场并没有反对任何特权,没有反对给穷人“购屋折扣”的优惠,但却把特权所含概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弱势人士,包括没有能力购屋的非土著。这符合了我国反对党长久以来所主张的“扶弱政策”,以优惠来扶助所有弱势群体

其实,在世人的眼中,我国的新经济政策就是一项扶弱政策,只因为其两大目标之一是要不分种族地消灭贫穷。然,世人却忘了新经济政策的第二项目标,导致非土著赤穷人士被忽略及边缘化的事实。

新经济政策的第二项目标是要“重组社会”,把国家的财富重新分配给我国各民族,所以人民被分划为土著与非土著,再以固打制来贯彻这项目标。如此一来,这个经济政策根本无法“不分种族”地消灭贫穷。

我自1996年来就不断强调,新经济政策的两大目标不仅自相矛盾,更错误地把“土著”等同于“穷人”,非土著为“有钱人”。是以,我们看到太多富有的“土著”凭着在执政党内的权势,以“穷人”的名义不断夺取国家的财富和资源。

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唯有要求政府分别检讨土著在各经济领域的表现,然后分领域逐步废除种族固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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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06

TomYam:批评NEP只不过是眼红而已

国阵政府说新经济政策也惠及非土著,这句话应该像是人讲的话,不然你去问问丹斯里杨忠礼他老先生是如何的发达法。

早年的AliBaba华巫联营模式,就是马来土著去向政府投标工程合约,然后再把工程交给在行的华裔同胞,形成了后来的AliBaba这种畸胎。

你说我国华裔有从新经济政策中获利吗?肯定有,只不过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哪些有本事、有门路的朋 们。

所以我说啊,批评新经济政策的人都是哪些没有从中得到半点好处的人。说到底:只不过是眼红而已。

(我非常肯定你没有从新经济政策中得到任何KONTRAK,否则你怎么会坐在这里看我的部落格这种没出息的东西呢?早就忙着应酬你的Ali了!)

延伸阅读:新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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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06

THE TRUTH ABOUT NEP (1):自相矛盾的经济政策

众所周知,新经济政策(NEP)的两大目标为:
(一) 不分种族地消灭贫穷;
(二) 重组社会,以纠正各族在经济领域的不平衡。

然而,这两大目标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

试想:当政府要“不分种族地消灭贫穷”时,却又因为要“重组社会”而把人民划分为“土著”及“非土著”,政府该如何实行这样的经济政策呢?

如果要同时实现这两大目标,既“消灭贫穷”与“重组社会”,其结果难免会错误地把“土著”等同于“穷人”、“贫穷”等同于“土著的贫穷”,把跨越所有种族的穷现象“种族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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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6

诗情画意:新经济政策


Ali:我穷,机会没我份。

Baba:我穷,从来没机会。

Ali & Baba (合唱):但是,我们的Atas有钱又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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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006

诗情画意:固打制

跑得比别人慢,就叫人家放慢步伐,或停

下脚步,甚至弃权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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