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2008

五权分立(6):赋予“第二次独立”的新意义

上个星期五到怡保公干,顺道拜访久违的公正党市议员廖永立,并在他的书店听到一名党员讲起“第二次独立”的议题,不禁引起我的许多联想。

我想起了安华举起手的姿势,好比东姑阿都拉曼高呼默迪卡的手势,仿佛他将带领我国人民走出“旧政府”在过去50多年来的“种族政治”模式,迈向一个全新的开始。

我在这之前已提过,我国面对的问题只是“贪污腐败”的问题;马来人大团结的议题不过是巫统领袖们的伎俩,通过团结马来人的选票,把国家的财富“团结”起来放入自己的口袋里。

“第二次独立”俨然就是要摆脱种族性政党长久以来的“愚民”统治,让另一个全新的“非种族性政党联盟”起来治理这个国家,就好像现在的法国在1958年进入第5共和国时代。

法国在不同的年代以不同的宪法建立起不同的共和国,而我国则可以考虑通过“修正”现有的联邦宪法,以便贯彻“五权分立”的政治理念,协助国家的政治进入杜绝“贪污腐败”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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