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007

爸爸的话:发达的秘诀

“尽量把事情做得最好,成功的机会自然就会找上门来。”

许多成功的企业家,在事业起步时都只想把工作做好,做好后就想要做得更好,从不存有任何一步登天的妄想,后来的名成利就也不过是上天给予的额外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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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2007

TomYam:2007年风云人物

此文章特地不放照片,否则就不好玩了。

噹噹噹﹗现在每个媒体都忙着宣布他们选出的“年度风云人物”以及“ 年度十大新闻”。我这个部落格也算是一个“新媒体”,怎么能够落在人后呢?我也要选出我的“年度风云人物”。

MalaysiaKini那边好像选出V K Lingam成为他们的“年度风云人物”。我这边的“年度风云人物”却不是V K Lingam,但他也是有份在内。

现在,我仅此宣布“2007年风云人物”这个荣誉,由我们大名鼎鼎的“黄明志先生”和“马来西亚印度律师”共同分享。

原本,我只想把这个荣誉颁给“黄明志先生”,因为和我们那些有头有脸的印度律师比起来,他更具备有“呼风唤云”的能力。

“黄明志先生”在事发之前,根本就是NoBody知道的NoBody;他没有显赫的高官名流朋友可以挂在嘴边,也没有几千英镑的财力去起诉人家,严格讲起来,他还算是“粗人”一名。

像这样的人,竟然可以劳动政府的所有高官显要,叫他们喊打喊杀忙上一阵子,而且还走红我国所有华文小学,比V K Lingam和Hindraf的那几位律师更加出名。

如果我不把“2007年风云人物”这个荣誉颁给他,这怎么对得起我们的小学生,以及所有把NegaraKuku当成手机铃声的黄明志粉丝呢?

当然,V K Lingam和Hindraf的那几位印度律师对我国民主政治的贡献,也是不能被忽略的。若不是他们出来搞三搞四,我这个部落格也真的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所以,我要把“2007年风云人物”这个荣誉同时颁给“马来西亚印度律师”,以表示我这个部落格对他们的敬意和谢意,盼望其他的“马来西亚印度律师”在来年会再接再厉,制造更多的话题让我们可以借题发挥。

TomYam:移情别恋FireFox

我对事物还算相当专一,至少结婚九年还未有小老婆。这也是我不愿尝试新事物的最好借口。

然,今天我却不得不放弃问题多多的Internet Explorer,跑去改用FireFox上网。

突然间,我同情起天下所有的“大老婆”;你们可不要像Internet Explorer那样不思长进哦!

That's Magic (4):Cups and Balls


据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被记录下来的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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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2007

不断研究:何谓“野兽主义”?

Henri Matisse:La femme au chapeau (1905)

野兽主义(Fauvism)是自1898至1908年在法国盛行一时的一个现代绘画潮流。

野兽派画家热衷于运用的色彩,往往用直接从颜料管中挤出的颜料,以直率、粗放的手法,创造强烈狂野的画面效果,充分显示出追求情感表达的表现主义倾向。

野兽主义得名于1905年巴黎的秋季沙龙展览,当时,以马蒂斯(Henri Matisse)为首的一批前卫艺术家展于同一大厅的作品,引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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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07

TomYam:种族关系法令

首都阿都拉在12月18日提出“非回教徒事务理事会”的倡议,只会把我国人民从土著/非土著之分,转变为回教徒/非回教徒之别,根本没有正视问题的真正根源。

我们不晓得这个理事会,和目前的国民团结局有何分别,恐怕都是无牙纸老虎,最终只会沦为口水潭,只会讲而没有法律赋予的力量。

我国华社早在八十年代,就曾呼吁政府制定“种族关系法令”,以便向英国、澳洲及美国看齐,明文禁止种族歧视的种种行为,并通过“种族平等机会委员会”来执行法令。

这个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调查来自民间有关种族歧视的投诉,以及审核国家的法律与政府的政策,并采取法律行动,如申请法庭禁令和协助法律诉讼,来对付违法者。

若由司法界人士来主持的“种族平等机会委员会”,都无法解决我国所面对的国民团结和种族边缘化问题,我们恐怕只好移居月球成立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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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Yam:Kampung Girl

我的老板是个Lady。有一回,她去到了曼谷会见在那里的新加坡投资家。

过后,为她引路的前辈向她透露,曼谷那里的“红毛人”对于她未曾到过Bali岛,而感到惊讶。他们还质问:为何带来一个Kampung Girl?

这位老兄也够风趣。他对那一伙“红毛人”说,这个Kampung Girl在她的Kampung可是个Kampung Hero,一旦Export出国,就是一个International Hero。

为何我会突然想到要写这个故事呢?因为我刚刚看到一个Kampung Girl的部落格,而这位Kampung Girl的背影(上图)充满了舞劲和时代感,一点都不像Kampung Girl。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部60年代著名西片:《My Fair Lady》(丑小鸭)。

12/20/2007

TomYam:可怜的印裔小弟

Hindraf和我国印裔选民能有多大的作为呢?我到现在还在怀疑着。

人家说,印裔选民的选票是国阵的“铁票”,就算是多贫穷,国家又是多么亏待他们,但是在国大党的三美威鲁“带领”下,我国反对党是妄想获取大多数印裔选民的选票。

然而,在Hindraf的带动下,我国印裔选民似乎开始否定国大党的作为,并且把矛头直指向巫统的马来种族主义,大有吹起反风之势。

我们要问的问题是:若全部印裔选民在来届大选都投反对票,这对我国的政治局势会有多大影响呢?

若大家看回2004年的大选成绩记录,将会发现到没有一个国会选区的印裔选民人数是超过30%,大部份都是三五个巴仙而已,是蛮接近印度人在我国人口中的8%比例。

我尝试在属于国阵的国会选区中,找出国阵多数票%低过印裔选民人数%的选区,并假设那里所有印裔选民将投反对票,而导致国阵失去这些多数票而败下阵。

很遗憾的向您报告:我只能在我国219个国会选区中,找到5个这样有潜能在来届大选中背叛国阵的选区 (见上图)。可笑的是,这5个选区中的4个,在上届大选中上演了反对党多角战。

看来,就算Hindraf的印裔支持者人数有多高,走上街头的声势有多大,当大选票箱打开时,我国印裔选民都必须接受在“多数人做主”的民主游戏中,执政的巫统只需争取“多数人”的支持,而身为“少数”的他们永远都会是被忽略甚至于被边缘化的一群。

然,在一场势均力衡、五五波的选举中,印裔选民的选票或许能够左右大局。所以,也惟有当巫统在马来社会中的势力被分化,华裔选民对政府普遍感到不满,他们的声音才会被重视。

这个日子还会远吗?我茫然。

Last Update: 23 Dec 2007

TomYam:马华公会不可告人的“秘密”


等了一个多月,终于观赏到行动党与马华在2005年的那场“风云巨辩”。我是抱著寻找答案的心态去出席这场辩论的录影首映礼。

据说,该场辩论会的“赛情”令在场的马华总会长很难为情,导致当晚的录影过后被没收掉。这倒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心,想知道马华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这长达两小时的辩论会中,有一段两分钟廿一秒的片段,可说是点中马华的“死穴”,彻底暴露了马华在巫统主导的国阵政府中“当家不当权”的困境。

相信就是这段最生动精彩的片段,给当晚的实况录影召来了“杀身之祸”,更何况马华总会长的大名当时还被点中呢。

当然,就像看成人电影一样,你总不能只看高潮部份。这场“世纪之辩”的其它片段,包括行动党如何化解马华对她支持回教党的指责,也是同样精彩好看。

12/18/2007

TomYam:办杂志的甜头

李星崴:满载而归(2007). 待售:RM8000

画家李星崴告诉我,他把油画寄去中国参加“国际比赛”,主办单位以很低的价钱把他的画作买下。我听了就讥笑他上了中国人的当,人家当他是发财的工具。

在这之前就曾听说过,本地有位道道地地的商人,办了一本艺术杂志,结果所有在这本杂志中爆光的本地画家,都把画作送上当作“广告费”。

如果这位老兄搞的是一本Playboy杂志,岂不是有很多女人自动送上门?想到这里,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会雀跃万分。Hoolay!

12/15/2007

吃喝玩(乐):婚宴中新人的第一支舞


美国人的婚宴通常都会有舞会,那种热闹不同于华人只会吃吃喝喝的婚宴。当然,万事都有例外,我就在马六甲参加过一个西化的华人婚宴,台上除了歌唱节目,还有新娘与新郎玩互动游戏。

然而,我从来就没看过一对新人当众翩翩起舞,也不晓得是否是回教化的缘故,我们的学校和大学从来就没举办过舞会,导致现在的年轻人不懂得社交舞蹈。

在这个YouTube的影片中,这对新人的第一支舞(First Dance),并没有像美国时下流行的那种作法,在开始时规规矩矩斯斯文文,却在半场临时起义大跳热舞

片中的歌曲是Frank Sinatra在1957年的名曲《Come Fly With Me》。Sinatra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非常出名的爵士乐巨星,他的许多歌曲就像这一首,都是在大乐队(Big Band)的伴奏下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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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Yam:1月1日下午3点半的约会

昨天收到一个留言,邀请我们在2008年1月1日下午3点半,在KLCC大厅变身成为“快闪侠”,快快把一份大马报纸揉成一团塞进垃圾桶内,然后马上闪开溜人。

在这之前,就曾经看过国外快闪族(Flash Mob)在大庭广众起哄的新闻,觉得无聊透顶。然而,若把这种发泄方式拿来取代街头示威,甚至在2001年把菲律宾总统拉下台,那就另当别论了。

这回在首都中心点制造垃圾来抗议大马的“新闻垃圾”(新闻自由的反义词),不晓得是否是一项创举呢?万一市场反应过于热烈,会不会演变成万人空巷的盛会,而引来镇暴队封锁现场呢?

把报纸丢进垃圾桶内,不如当众把外衣脱掉露出黄色T衫,又或者把一分钱硬币丢在地上以抗议“贫穷种族化”,这样会比较刺激好玩而且更有震撼力。

到时我会到场看个究竟,再来向您报告。

12/11/2007

TomYam:茅草在动是因为反风在吹

朋友,现在外面正在吹什么风呢?带来水灾的东北季候风?不,外头现在正在吹“反风”。

每当我国政府进行“政治逮捕”后,紧接下来的大选就会大吹“反风”。不信的话,大家可以看看以下的图表,再来回忆历史。

其实,这些逮捕行动可以是当时政治气候的“表徵”,显示当时反对势力的威胁程度,已触动到政府的神经线。

很多时候,当局者本身也不是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惟有在历史的洪流中随波而逐流。

当然,你也可以说逮捕行动是后来“反风”的导因,然,你却不能说“草动”导致“风吹”

所以,请不要对政府这次的2007年逮捕行动感到害怕,大家反而应该抓紧时机,想办法代表反对党在下届大选上阵,说不定你就是未来的国会议员。

Last Update: 14 Dec 2007

12/07/2007

THE TRUTH ABOUT NEP (7):3,456是巧合还是造假?

今年,我国印裔同胞好像突然间变得很富有。在很富有的同时,却叫人感到疑惑:为何这个种族会群起走到街头抗议示威呢?

外交部长赛哈密在9月13日接受BBC电视访谈时就指出:印度人的家庭收入比马来人多。相信当时很多观众都会问这样的问题:到底赛哈密是根据什么数据而作出这样的结论?

副乡村发展部长再纳阿比丁奥斯曼日前也同样告诉国会,根据2004年的国民月入统计,印裔和土著同胞的每月平均家庭收入,分别为马币3,456元及2,711元,所以土著(包括最穷困的东马原住民) 最为贫穷!

看来,大家所引用的数据是来自我国统计局在2004年的调查结果。这份统计数据也被第九大马计划所引述,在该计划书第16章内与1999年的国民月入统计相作比较 (见上图)。

若仔细研究这两个年份的统计数字,我们将会发现到:印裔家庭在2004年的月均收入,与华裔家庭在1999年的月均收入是相同数额,即马币3,456元。

3,456真是个“神奇”的数目,除了此数目中的3、4、5和6四个数字是顺序排列,而且加起来的总数还是个吉祥号码:18 (一定发)。

然而,3,456这个数目的重复出现,根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更令人怀疑统计局是否造假,以玩弄数字来协助国阵政府,合理化其具“正面性”种族歧视(Positive Discriminations)的经济政策。

我国华社早在二十年前,就已不断抨击这类“平均统计数字”倾向于掩饰实际情况,进而误导大家对我国贫穷问题的理解,而这些统计数字正是新经济政策的“基础”。

试问:倘若我国印度人的平均收入比土著(尤其是马来人)来得低,国阵政府该如何解释其“扑灭贫穷”的经济政策呢?身为非土著的印裔同胞或许会质问:为何“贫穷”的我们购买“豪华”房宅时,没有获得5%的折扣呢?

就是这样的“神奇”数目,让许许多多贫困的印裔同胞,在统计局“平分”全部人的收入时,莫明其妙的把别人的钞票也算进自己的口袋里,进而背负起“比马来人富有”的虚名,而最终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洪流中被边缘化了。

Last Update: 19 Dec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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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评:粗俗与通俗之间

黄明志的最新专辑《一刀不剪》
(一)

你问我黄明志会不会唱歌?这就好像问我小针会不会写文章一样。这种问题有点过时,也有点白痴。

黄明志会不会唱歌?当然会啦。要不然人家怎么会敢敢出专辑呢?问题只不过是他唱得好不好而已,就好像写文章比我好的大有人在。

黄明志(的影子)摸上我的部落格留言,要我给他的专辑写点东西,他可是很会看人,竟然被他看穿我早年曾在《南洋商报》为“马谣”写过一些歌评。

他要送我他的最新“CD+DVD双光谍”专辑,无非是要人家免费为他写广告案子,可是他又不肯露面,我也不愿让别人知道我住在那里,结果惟有让他把专辑寄到中华大会堂,托陈亚才转交,把事情搞得神神秘秘。

(二)

陈亚才听过这张专辑之后,在电话中告诉我他的感言,犹如往常听他在台上滔滔不绝、笑弹连连,最后得到一个结论:黄明志的歌曲无法流传(千古)。原因何在?答案可以在这篇歌评的题目中找到。

当我把这张专辑拿回家后,我家里那位九岁的“黄明志歌迷”,竟然抢先一步拿了CD就关在房间内独自聆赏。我从房外听到黄明志重复在唱“One Night Stand,One Night Stand…”,听得大人们怪不好意思的。当我问小朋友“黄明志在唱什么?”,还好他说:“我不知道噢”。

虽然这首黄明志的处女作《One Night Stand》,和另外一首《可怜的小弟》琅琅上口,编曲也作得很棒,但却难登大雅之堂,还有“教坏小孩子”之嫌呢。

黄明志歌曲无法流传(千古)的原因,也可以是:听的人只会脸红,唱的人只有躲在浴室里唱。我这里指的“人”是像我这样胆小没种的成年人,现在的年轻人可是看黄明志的MV看得很过瘾。

(三)

你问我会不会自掏腰包来购买黄明志的专辑?在这个人人都懂得上网Download的时代里,又有谁愿意花钱买唱片和影像光碟呢?况且我们对CD内的歌曲和DVD的MV都感到熟口熟脸的。

如果是要留作这个年代的一种见证和回忆,等你年华老去时可以拿出来,和子孙们一起躺在沙发上“雅俗”共赏,这张包装精美、MV画面比YouTube清晰的专辑,或许值得让你收藏。

我就不晓得黄明志是否会在所有专辑的封套上签名吗?这可是一个吸引人们收藏这张专辑的绝佳理由,至少我们私底下翻录的光谍上绝对不会有艺人的亲笔签名。

(四)

听众可在这张专辑中,找到三首由Karen唱出的Bonus Tracks。

谁是Karen呢?在这张专辑内没有加以介绍。此来自东马的妮子Karen Kong龚柯允,据称在东南亚的马来歌坛中是蛮出名的华裔歌手。然,本地唱片行却基于她的知名度不高,而无意发售她的第一张华语专辑《表演》。

无论如何,大家现在有机会在黄明志的这张专辑中听到她的歌声,尤其是那首《表演》更是此专辑中编曲最出色的歌曲,黄明志只负责在歌曲中Rap了一轮。

(五)

看完黄明志的MV后,我突发奇想:我国反对党应该力邀黄明志拔笔为下届大选写歌。

不文雅?没关系,反正“大多数”年轻人喜欢就行。我们可要记得:民主选举是讲“大多数”。只要“大多数”的人支持就可以当选,哪管他文不文雅。

(六)

讲到黄明志创作的“草根性”,他可以很“粗俗”,也大可向香港第一歌神━许冠杰看齐,选择“通俗”的创作路线。

歌曲创作的路我曾走过,所以我深信黄明志的蚋变指日可待。

我们就期望比较通俗的黄明志作品吧。

12/05/2007

TomYam:裁判下场拉票

看看今天的头版新闻写些什么:选委会主席认为大马不会改朝换代

我终于明白为何BERSIH要号召人民走上街头,要求一场公正不亚的选举。

身为一场民主选举的“裁判”,选委会主席竟然可以发出如此“不中立”和“不符合身份”的言论,他怎么能令我国所有选民以及委任他的最高元首,感到放心让他来主持下届大选呢?

更叫人感到担心的是:国阵议员们竟然可以为了延长他的任期,而仓促的在国会修改我国宪法,似乎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

倘若他无法确保一场公正的民主选举,而逼使人民放弃议会斗争,他最终难逃千古罪人的责任。

唉,连裁判都下场拉票,看来下届大选将会“很有看头”。

TomYam:电脑印本不需要签名?

年轻的姑娘们,你们的情郎最近有没有给你们写情信?

我那个年代的情信,是用笔写在香味信纸上;而廿一世纪的情信,理应用电脑打印在A4纸上吧?

如果是的话,请查看上面是否印有这一行文字:
This is a computer-generated document and it does not require a signature.
Surat ini adalah cetakan komputer dan tidak memerlukan tandatangan.

这是电脑印本因此不需要签名。


不需要签名?如果不需要签名的话,猩猩也可以给你们写情信,反正是用Printer打印机印出来,任谁也看不出是谁给你们写信。

可笑的是,我国政府及私人界的许多正式函件,上面都印有这行文字。就不晓得发函的是否是一头猩猩吗?如果把函件带上法庭提出诉讼,那该如果证明其真伪呢?

12/04/2007

GOOD IDEA:华团大选诉求2.0

诉求1.0当机?那就转换2.0版本吧!

恕我孤陋寡闻,不晓得华社底下对来届大选有何反应和动作。

不过,根据最近的记录,似乎每个年代华社都会在大选来临前,推出自己本身的政治宣言。

1986年大选1985年华团宣言
1999年大选1999年华团大选诉求

那么,在这个年代的最后一次大选前,我国华社会不会再次推出政治宣言呢?如果会的话,那又会是怎么样的宣言呢?

政治宣言的最终目的,无非是要改善大家的生活条件。过去的两个宣言,皆以“人权”与“种族平等待遇”为主轴。

借“人权”作为捍卫“民族权益”的议题,的确是高手才会在80年代那个环境中想出来的高招,正如HINDRAF在不久前向英国提出的“不可思议”诉讼。

然而,“种族平等待遇”的主张却让执政党领袖,有机会为我国华团扣以“种族沙文主义”乃至“共产党”的莫须有罪名。

那么,我国华团领袖应该如何为自己的下一个政治宣言“消毒”和“漂白”呢?

依我的浅见,这一次的政治宣言理应以“捍卫国家利益”为主题,“Anti-贪赃枉法”为副题,以便能够与我国其他各族的民间组织接轨。

12/03/2007

TomYam:HINDRAF大集会之后

“不懂他们在搞什么。”

12/02/2007

TomYam:天下人管天下事

兴都权益行动领导人已开始到海外各国展开游说活动

首相阿都拉对此似乎感到很不是味道,感觉上好像回到孙中山推翻满清政府的时代,P Waythamoorthy就是孙中山,而阿都拉就好比是继承整个大清江山的末代皇帝。

国阵政府可以说,我国内政是不容他国过问和插手。但是,我国的过去记录也实在差强人意,除了南非种族隔离政策之外,我国还对巴勒斯坦的老问题很感兴趣,还收留过许多来自波斯尼亚的难民。

其实,也只有极权政府才会抗拒来自国际社会的声音。他们感到最高兴的事,就是世界各国都采取“不干预他国内政”的外交政策。

那么,P Waythamoorthy的游说活动会成功吗?世界各国会挺身而出给予声援吗?郑丁贤在文章《印裔课题走出国门》中就指出,欧美国家向来都认为“捍卫民主价值是超越国界的责任”。

读到这句话时,我不禁想起德国神学家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牧师写的名诗:
起初,纳粹党对付共产党人,我没有出声,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接著,他们屠杀犹太人,我没有出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然后,他们镇压工会成员,我也没有出声,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再接下来,他们对付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
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看来,“袖手旁观”可算是一种罪恶,而“守望相助”就等于善待自己。就算是猫猫狗狗,我们都会有侧隐之心,更何况是对另一个国度的自己“人”。

总而言之,住在这个“地球村”内,村子里的事情就等于自己的事,关心其他国家的内政并不等于“好管闲事”,正所谓“天下人管天下事”。

Last Update: 6 Dec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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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07

TomYam:时势造流氓

谈到上个星期天(25/11/2007)在吉隆坡安邦路示威的印裔群众,巫青团的团长希山幕汀形容这些人为Gangster(流氓)。

用Gangster这个字眼来形容这群来自被边缘化族群的示威民众,让我想起1996年11月9日硬闯第二届亚太东帝汶研讨会(APCET II)会场的一群“Gangster”。

这群由巫青团领袖带领的国阵青年团成员,当时破门闯入该研讨会在一间酒店内的会场,以便破坏这项讨论东帝汶前途的合法会议。

事情的结果是所有闹事者“逍遥法外”,而研讨会的部份出席者则被警方扣押长达六天,展示出这片Boleh-Land上不公正的一面。

如今东帝汶已是独立自主的国家,而那群“Gangster”是否会为当年的鲁莽行为而感到后悔呢?

TomYam:抗议巫统的种族霸权

Inequality 不公正

当你饿了三天三夜后,突然间有人在你的饭碗内放了一条Kembong鱼,那种狂喜的心情,就好比看到“哈古乐华小”从老远的地方,越州搬迁到你家附近时的心情。

然而,当你看到国小如雨后春笋般在你家附近兴建,也不见任何执政党成员在敲锣打鼓,那种冰寒的心情,就好比突然发现隔壁邻居的饭碗内,塞满了鲍鱼。

国阵政府不愿按人民的需求来兴建华小,而任由马华民政玩弄迁校的把戏来向华社邀功,显示出这两个执政党当家不当权的失败,最终与国大党一样沦落为看巫统脸色行事的附庸

如果你问我何以印度同胞会走上街头,或许他们的目标就是要抗议巫统的霸权统治,以及抗议贯彻种族主义的国家经济政策,边缘化了身为“非土著”的他们。

在未来的我国政治发展中,任何倡议以“灭穷政策”取代“种族性经济政策”的政党,都将能在大选中赢得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以满足大家对“公平待遇”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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